| 索 引 号:000014349/2026-03498 | 效力状态: |
| 发文单位:贵港市港南区大数据发展务局和政务局 | 成文日期:2025年12月26日 |
| 标 题: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| |
| 发文字号:港南数政发〔2025〕7号 | 发布日期:2025年12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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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(街道),区直、市驻港南各有关单位: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废止2023年10月20日印发的《贵港市港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港南区政务服务便民利企“微改革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和2023年10月26日印发的《贵港市港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印发港南区“全链通办”提质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。
贵港市港南区大数据发展务局和政务局
2025年12月2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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