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南市政临占道行许决[2018]056号
发布:2018-09-30 16:22 来源:港南区市政管理局 作者: 编审:gnqszglj
贵港市港南区市政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
港南市政临占道行许决[2018]056号
梁永乐:
你(单位)于2018年9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》申请,本局于2018年9月29日依法予以受理,2018年9月29日本局派执法人员对现场核查。
经核查,你(单位)申请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》符合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本机关决定如下:
依据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桂财综[2007]54号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,同意你(单位)在港南区廉石路南侧中国电信永达通讯前临时占用城市道路,用于经营OPPO手机促销活动,占用面积为10平方米,收费190元,占用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5日零时止。
港南区市政管理局
2018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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